现今的建设工程中,还存在大量的转包分包等事实。在总包与转分包之间,初期总是哥们义气主导一切,很多细节问题都被掩盖起来。但当建筑合同履行到后期,往往会产生这样那样的各种纠纷。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,最后只能通过诉讼解决。但走到这一步时,很多当事人才发现,缺乏很多关键的证据。比如施工量的变化、日常的收方单、质量分歧、原材料配件的选用、定额的变更……等等等等,这些都需要双方的签字(盖章)认可。但在施工中,经常出现双方都不积极要求对方签单,凭信誉(良心)办事,到了扯皮的时候,大家都装记不到。所以这些日常的签单工作,必须每天都要完成。不仅如此,还要在双方的合同上注明,各自一方哪些人可以签单,而且,还要在合同上留下他们的签名。
有了这样的证据意识,并且在日常工作中坚持,何愁诉讼不胜呢! |